中新網南昌12月27日電 (王劍 王紀洪)記者27日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經江西省政府同意,該省首批10名城鄉規劃督察員將從明年元月起派駐10個設區市(省會南昌市已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駐),全程負責督查各地城鄉規劃編製審批和實施。
  27日,受江西省政府委托,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陳平向全省首批城鄉規劃督察員頒發發聘書。據瞭解,10名城鄉規劃督察員將秉著“本地人不在本城市任職”的原則,各設區市之間交叉監督。
  據江西省政府相關文件規定,規劃督察員主要對派駐地八個方面工作進行督察。
  一是城市、鎮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鄉規劃的編製、審批、實施和修改是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城市總體規劃的編製、修改是否符合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要求;二是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製、審批、實施和修改是否符合上一層次規劃、是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三是《城市規劃編製辦法》、《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城市黃線管理辦法》、《城市藍線管理辦法》等的執行情況。
  四是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劃條件的提出是否符合城鄉規劃要求、是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五是建設項目的實施是否符合城鄉規劃要求;六是建設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調整容積率是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七是城鄉規劃編製單位是否符合國家、省規定的資質要求;八是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城鄉規劃督察的其他事項。
  據介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從2006年開始已經陸續向103個國務院審批總體規劃的城市派駐了116名城鄉規劃督察員,基本覆蓋由國務院審批總體規劃的城市。(完)  (原標題:江西首次向10個市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 各市交叉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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